举报/新闻热线:023-48261375 广告热线:023-48266349
投诉邮箱:2240289300@qq.com
万盛网
公示公告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

0 2024-12-25 16:04:10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各部门,有关国有企业,驻经开区有关单位:根据生态环境部空气质量预报以及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联合会商,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预测从12月25日起,川渝地区PM2.5浓度将持续升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各部门,有关国有企业,驻经开区有关单位:

根据生态环境部空气质量预报以及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联合会商,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预测从12月25日起,川渝地区PM2.5浓度将持续升高,部分区域空气有发生重度污染的风险。按照《重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及《万盛经开区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12月25日18时起启动万盛经开区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减少大气污染排放,减缓重污染天气影响。

一、健康防护措施

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

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根据属地空气污染情况适时减少户外活动。

二、倡导减排措施

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个人尽量减少使用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倡导公众绿色出行,鼓励乘坐公交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

三、强制减排措施

(一)工业源减排。执行重污染天气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黄色预警减排措施,未纳入清单管理的,废气收集不全、采取低效治理设施及其组合工艺、不能稳定达标及满足现行管理规定等的,执行统一限产。

(二)移动源减排。严查冒黑烟车辆及尾气排放超标车辆上路行驶行为,限行区域内全天依法禁行高排放机动车。暂停使用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压路机、摊铺机、叉车等非道路移动机械(电动非道路移动机械除外)。增加对生产流通领域加油站和油库车用油品环保指标的检查频次,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

(三)生活源减排。加大对餐饮油烟净化设施、汽修喷涂作业、干洗行业等生活源的检查力度;避免开展外立面改造、道路沥青铺设、市政设施维护、交通标志标线刷漆等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作业。

(四)扬尘源减排。禁止从事土石方施工和房屋拆除施工作业;依法暂停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堆场生产作业,并做好场地洒水降尘工作;依法禁止无密闭措施运输车辆在建成区行驶。施工现场和重点企业渣、沙石等生产经营现场以及城市道路洒水冲洗频次,每日不少于3次。

(五)其他减排。依法禁止违规露天燃烧农业废弃物、城市清扫废物、园林废弃物、建筑废弃物、罚没品等;依法限制或禁止烟花爆竹燃放,有关部门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检查与执法力度。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