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村级集体资产盘活力度,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更好的促进经济发展,万盛经开区石林镇庙坝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将集体资产奥陶纪特色商铺进行招租。一、出租人万盛经开区石林镇庙坝村股
为加大村级集体资产盘活力度,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更好的促进经济发展,万盛经开区石林镇庙坝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将集体资产奥陶纪特色商铺进行招租。
一、出租人
万盛经开区石林镇庙坝村股份经济联合社。
二、出租资产及用途
奥陶纪特色商铺于2019年建成投入使用,建筑面积369.70平方米。本次出租资产建筑面积约355平方米(因其中一间作为乡村驿站不予出租),位于石林镇庙坝村王家坪社,距离奥陶纪景区西门约100米处,配套有水、电、公共卫生间,经营范围为商业、餐饮、文旅、文创等。
三、招租条件
(一)招租方式:本次招商采取整体出租的形式,商铺周围所属空置地区合零为整,整体打包,作为一个招租标的对外招租,公开竞价。
(二)竞租人:依法成立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三)招租底价:每年保底租金人民币30000元。
(四)竞价办法:先报名,后竞标,价高者得的方式。报名截止时,如果符合条件的竞租人只有1人,则由出租人与竞租人进行协议出租,协议出租价以招租底价为基础进行协商,并遵守公告内容。如果符合条件的竞租人有2个及以上,竞价实行三轮明标暗投方式进行,每次竞价1,000元或者其倍数计,最终以出价最高者为中标人。
(五)租赁期限:2年8个月(2025年5月1日-2027年12月31日)。到期后,同等条件承租方具有优先续租权。
(四)竞标保证金。为保证竞标的公平和公正性,竞租人竞标报价前必须现场缴纳竞租保证金现金10,000元,竞租不成功的报名单位或个人竞标完成后即时退还保证金,竞租成功后放弃租赁的中标人,其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作为违约金支付给招租人。
(五)合同签订。竞得人在竞价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必须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超出期限未签约者视为自动放弃,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出租人不予交付出租资产。
(六)履约保证金。竞得人签订租赁协议时,其竞标时所缴纳的保证金10000元转为履约保证金。租赁期满且未续租的,在结清租赁期内水、电、气、卫生管理等费用,且出租资产未发生损毁(包括外观)情况下,出租人全额无息退还。
(七)租金交纳方式。租金交纳可使用现金、银行转账方式。租金一年一交,首年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一并交清。次年和第三年租金与对应合同签订日之前结清,具体支付日期在合同中约定。超出合同签订日10日后不交纳租金的,视为竞得人毁约,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出租资产。
(八)其他规定。竞得人获取出租资产后,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擅自将承租资产整体或部分转租给第三方、不得将承租资产整体或部分用作任何形式的抵押或质押,否则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竞得人的违约责任。竞得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本村村规民约,服从出租资产所在地人民政府和村委会统一管理。竞得人因经营需要,在租赁期间对出租资产进行改造时,需要先将方案交给出租人(庙坝村委会)审定,审定后才可施工,不得破坏房屋承重结构,不得改变建筑主体、风格外貌。若造成主体或外观损坏的,依法进行赔偿,且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租赁期间,所产生的水电费及相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本出租资产实行门前“五包”(包卫生、包秩序、包整洁、包设施、包安全)。竞得人承租后须合法经营,不得随意改变该资产用途。竞得人在承租期间违反安全使用管理规定的、违反生产经营法律法规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出租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无条件清场并不予退还租金。
四、报名及竞价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5年3月31日9时00分至4月10日17时00分到石林镇庙坝村村委会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二)竞价时间:2025年4月11日9时30分。
(三)报名及竞价地点:石林镇庙坝村村民委员会
(四)联系方式:杨老师,13527593773;陈老师,18375918181。
五、其他事项
(一)竞租人报名时应提交资料。
1.竞租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竞租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出租资产以现状招租,由竞租人自行踏勘现场。
石林镇庙坝村股份经济联合社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