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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党工委二○二五年第二轮巡察公告

0 2025-10-10 10:27:17

按照党工委2025年第二轮巡察安排部署,2025年9月-12月,党工委第一、第二、第三巡察组将分别对有关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巡察“回头看”)。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巡察时间及对象(一)巡察时间巡察时间为2025年9

按照党工委2025年第二轮巡察安排部署,2025年9月-12月,党工委第一、第二、第三巡察组将分别对有关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巡察“回头看”)。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及对象

(一)巡察时间

巡察时间为2025年9月28日至12月29日,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延长。

(二)巡察对象

党工委第一巡察组:党工委教育工委(延伸巡察区职教中心党总支)、区审计局党组。

党工委第二巡察组:万东镇五里村、新田村、建新社区、永利社区党组织,青年镇湛家村、更古村、板辽村党组织。

党工委第三巡察组:丛林镇绿水村、海孔村党组织,石林镇石鼓村、庙坝村、两河村党组织,黑山镇鱼子村、北门村党组织。

二、巡察受理范围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巡视巡察相关制度规定,党工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下转第三版)(上接第一版)对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巡察受理范围外的信访问题,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干部群众如有举报和反映问题的,可通过电话、意见箱、线上反映或邮箱等渠道与党工委巡察组联系。

三、反映问题渠道

(一)来电来访反映(工作日9:00-18:00)

1.党工委第一巡察组

意见箱设置地点:万盛经开区新田路20号教育局办公楼A栋一楼;万盛经开区新田路20号教育局办公楼A栋上操场入口;万盛经开区福耀路100号职教中心4号楼一楼走廊;万盛经开区塔山路1号西区商务中心M栋1层室外楼梯处。

反映电话:17880296943

电子邮箱:wsxcz001@126.com

临时办公点:万盛经开区新田路20号教育局B栋404室;万盛经开区福耀路100号职教中心4号楼511办公室;万盛经开区塔山路1号西区商务中心内M栋审计局3楼大会议室。

通信地址:万盛经开区新田路13号党工委第一巡察组(邮政编码:400800)

2.党工委第二巡察组

意见箱设置地点:万东镇五里村党群服务中心外;万东镇新田村党群服务中心外;万东镇建新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外;万东镇永利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外;青年镇湛家村党群服务中心外;青年镇更古村党群服务中心外;青年镇板辽村党群服务中心外。

反映电话:19923402667

电子邮箱:wsxcz002@163.com

临时办公点:万东镇人民政府410小会议室;青年镇人民政府216室。

通信地址:万盛经开区新田路13号党工委第二巡察组(邮政编码:400800)

3.党工委第三巡察组

意见箱设置地点:丛林镇绿水村党群服务中心外;丛林镇海孔村党群服务中心外;石林镇石鼓村党群服务中心外;石林镇两河村党群服务中心外;石林镇庙坝村党群服务中心外;黑山镇鱼子村党群服务中心外;黑山镇北门村党群服务中心外。

反映电话:19923850355

电子邮箱:wsxcz003@163.com

临时办公点:丛林镇政府旧楼106室;石林镇政府二楼小会议室;黑山镇政府二楼小会议室。

通信地址:万盛经开区新田路13号党工委第三巡察组(邮政编码:400800)

(二)线上反映

使用微信扫“码上巡”二维码,进入党工委巡察组信访反映界面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特此公告。

              万盛经开区党工委巡察办

                    2025年9月29日

 按照党工委2025年第二轮巡察安排部署,2025年9月-12月,党工委第一、第二、第三巡察组将分别对有关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巡察“回头看”)。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及对象

(一)巡察时间

巡察时间为2025年9月28日至12月29日,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延长。

(二)巡察对象

党工委第一巡察组:党工委教育工委(延伸巡察区职教中心党总支)、区审计局党组。

党工委第二巡察组:万东镇五里村、新田村、建新社区、永利社区党组织,青年镇湛家村、更古村、板辽村党组织。

党工委第三巡察组:丛林镇绿水村、海孔村党组织,石林镇石鼓村、庙坝村、两河村党组织,黑山镇鱼子村、北门村党组织。

二、巡察受理范围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巡视巡察相关制度规定,党工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下转第三版)(上接第一版)对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巡察受理范围外的信访问题,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干部群众如有举报和反映问题的,可通过电话、意见箱、线上反映或邮箱等渠道与党工委巡察组联系。

三、反映问题渠道

(一)来电来访反映(工作日9:00-18:00)

1.党工委第一巡察组

意见箱设置地点:万盛经开区新田路20号教育局办公楼A栋一楼;万盛经开区新田路20号教育局办公楼A栋上操场入口;万盛经开区福耀路100号职教中心4号楼一楼走廊;万盛经开区塔山路1号西区商务中心M栋1层室外楼梯处。

反映电话:17880296943

电子邮箱:wsxcz001@126.com

临时办公点:万盛经开区新田路20号教育局B栋404室;万盛经开区福耀路100号职教中心4号楼511办公室;万盛经开区塔山路1号西区商务中心内M栋审计局3楼大会议室。

通信地址:万盛经开区新田路13号党工委第一巡察组(邮政编码:400800)

2.党工委第二巡察组

意见箱设置地点:万东镇五里村党群服务中心外;万东镇新田村党群服务中心外;万东镇建新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外;万东镇永利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外;青年镇湛家村党群服务中心外;青年镇更古村党群服务中心外;青年镇板辽村党群服务中心外。

反映电话:19923402667

电子邮箱:wsxcz002@163.com

临时办公点:万东镇人民政府410小会议室;青年镇人民政府216室。

通信地址:万盛经开区新田路13号党工委第二巡察组(邮政编码:400800)

3.党工委第三巡察组

意见箱设置地点:丛林镇绿水村党群服务中心外;丛林镇海孔村党群服务中心外;石林镇石鼓村党群服务中心外;石林镇两河村党群服务中心外;石林镇庙坝村党群服务中心外;黑山镇鱼子村党群服务中心外;黑山镇北门村党群服务中心外。

反映电话:19923850355

电子邮箱:wsxcz003@163.com

临时办公点:丛林镇政府旧楼106室;石林镇政府二楼小会议室;黑山镇政府二楼小会议室。

通信地址:万盛经开区新田路13号党工委第三巡察组(邮政编码:400800)

(二)线上反映

使用微信扫“码上巡”二维码,进入党工委巡察组信访反映界面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特此公告。

              万盛经开区党工委巡察办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