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盛经开区中心组团老城片区A02-01/03地块详细规划修改方案》《万盛经开区中心组团中部片区B06-06/02地块详细规划修改方案》由万东镇人民政府委托理想空间(上海)创意设计有限公司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2019年修正)、《重庆市城市管理技术规定》(2018版)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修改主要内容予以公示,欢迎广大市民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内容:1.A02-01/03地块中0.33公顷由公园绿地修改为零售商业用地,地块编号更新为A02-01-01/01;剩余0.5公顷仍为公园绿地,地块编号更新为A02-01-02/01。A02-01-01/01地块经济技术指标为容积率≤1.5,建筑密度≤40%,建筑高度≤15m,绿地率≥10%,配套垃圾收集点;A02-01-02/01地块不明确经济技术指标。
2.B06-06/02地块中0.8公顷由公园绿地修改为零售商业用地,地块编号更新为B06-06-01/01;剩余0.09公顷仍为公园绿地,地块编号更新为B06-06-02/01。B06-06-01/01地块经济技术指标为容积率≤1.0,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现状建筑限高26米,新建(改扩建)建筑限高15米;B06-06-02/01地块不明确经济技术指标。地块管控要求为保持公园绿地与开敞空间功能,继续面向市民开放,不得擅自修建相关建构筑物。
公示地点:1.万盛经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A栋一楼大厅;2.万东镇政务公示栏;3.《万盛报》;4.万盛经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网址:http://ws.cq.gov.cn/bm/ghjsj/)
公示时间:2026年7月6日至2026年8月4日
意见反馈:1.若您需对该详细规划修改方案发表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万盛经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2.若您认为是该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公示期届满后5日内。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4.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万盛经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通信地址: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万东镇塔山路9号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甘老师 联系电话:023-48274767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