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电话:023-48278003 新闻热线:023-48261375 广告热线:023-48266349
投诉邮箱:2240289300@qq.com
万盛网
社会

万盛发布二○二六年森林防火禁火令

0 2026-07-15 15:03:49

 当前我区已进入盛夏高温伏旱期,林区可燃物干燥易燃,火险等级持续偏高。7月10日,万盛正式发布《2026年森林防火禁火令(第二号)》,明确从2026年7月10日至10月10日为夏秋季森林高火险期。禁火期间,全区所有林地和距林缘100米范围内均划定为禁火区域,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禁火令明确,凡进入禁火区域的单位和个人,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玩火、放孔明灯,严禁烧香、点烛、烧纸钱等祭祀用火,严禁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吸烟、野炊、烧烤,严禁烧杂草、烧灰积肥、烧荒烧田等农事用火活动,以及其他易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禁火令要求,各镇人民政府要全面加强辖区森林巡查检查和防火宣传,重点加强林区内寺庙、公墓、坟头等祭祀场所和入山路口、人口密集林区、森林旅游景点等区域的巡查排查,认真落实对老人、小孩、智力障碍和精神障碍等重点人群的监管措施。同时,电力、通讯、燃气、危化易燃品等经营单位或个人要进行拉网式隐患排查。

进入禁火区域的人员和车辆应当自觉接受防火检查,严格执行扫描二维码进出林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挠和妨碍检查。

对不听劝阻、违反禁火令者,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其中,禁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禁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3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还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全区广大群众发现森林火灾隐患和火情,应及时向当地镇人民政府或区公安、林业、应急等部门报告。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24小时值班电话为48271138,森林火警报警电话为119。

森林防火事关生态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区将以“零容忍”态度严管野外火源,压紧压实“十户联防”和早期火情处置责任,坚决筑牢森林“防火墙”。

(记者  张经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