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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可申请集中照护

0 2024-04-28 10:44:37

(记者 肖贵平)4月23日,记者从区民政局了解到,我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可申请集中照护。据悉,市民政局、市财政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为认真落实上级文件

(记者   肖贵平)4月23日,记者从区民政局了解到,我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可申请集中照护。

据悉,市民政局、市财政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为认真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区民政局、区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工作的通知》。

区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科长王婷介绍,申请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需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二是经评估为完全失能等级,三是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

我区养老机构收住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的收费标准参照集中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及全护理照料标准的总和测算,2024年收费标准为1455元/月/人。救助额度为入住养老机构实际收费标准扣除老年人已获得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残疾人“两项补贴”、高龄津贴、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服务补贴等行政给付后的差额。老年人最低生活保障金按户计算的,按照低保补差平均值加老人重点保障金的方式计算。

具体申请流程主要包括对象发现、申请救助、审核把关、资金发放、退出(更改)服务五个方面。其中,对象发现环节主要有两种方式。其一是自主申报,有入住养老机构意愿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老年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向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其二是主动发现,通过常态化探访关爱或能力评估等途径发现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指导其按意愿向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

申请救助后,区民政局将依法组织开展评估,经评估确定为完全失能等级的,老年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在入住养老机构满30日后,持《养老机构服务合同》和有效缴费凭证,并填写《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救助申请表》,向区民政局申请救助。

我区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将根据机构考核等实际情况每年进行调整并公示。目前,我区符合条件可接收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的养老机构(第一批)包括万盛社会福利中心、万盛老年公寓、万盛街道养老服务中心、丛林镇养老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