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 倩)“您的电动车没有登记上牌,按照规定不能上路行驶,请您配合我们的工作。”11月13日,在万盛大道和东城大道的交通要道上,区公安分局交通管理支队的民警正对过往摩托车、电动车进行检查。
记者在现场看到,检查中,民警发现一名驾驶人驾驶的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当即对其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并依法作出相应处理。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摩托车、电动车通行秩序,即日起,区公安分局将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3号行动”,将持续至11月30日。在整治对象上,明确将两(三)轮摩托车、低速三(四)轮电动车、电动自行车列为重点;在整治内容上,涵盖无牌无证上路行驶、非法改装拼装、违反通行规定、乱停乱放、不戴安全头盔等多个方面,其中既包括驾驶人常见的交通陋习,也涉及生产、销售、维修单位的违法行为,如超标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非法拼装改装等,同时将酒驾、醉驾、毒驾、非法营运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纳入严查范畴,实现全链条、全方位整治。
“近年来,摩托车、电动车因其便捷性成为不少群众的出行选择,但部分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无牌无证、闯红灯、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频发,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极大隐患。”区公安分局交通管理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专项行动通过定点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在医院、学校、商圈、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和早晚高峰等关键时段加大执法力度,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既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又耐心讲解相关法规,引导驾驶人树立文明出行意识。
警方提醒,市民务必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摒弃交通陋习,主动选择购买符合国家标准、可注册登记的车辆,及时办理牌证手续。同时,希望生产、销售、维修单位依法依规经营,共同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